“僵尸企业”在世界各国都屡见不鲜,中国也不例外。
在中国市场,“僵尸企业”往往聚集于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过剩行业。尽管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僵尸企业”,不仅负债累累,而且具有“吸血”的长期性和依赖性。因此,对“僵尸企业”进行清退和救助显得格外重要。
近日,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就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要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通知指出,清理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清理的方式包括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
此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落实“宽进严管”,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但有业内人士指出,“僵尸企业”是一个系统的大工程,具体该如何操刀值得商榷。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周民良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僵尸企业”大多聚集于产能过剩行业,而过剩产能涉及的内容和影响因素有很多。比如,有些产能退出后,之前的银行贷款和债务该如何处置?工作人员如何安置?对于具体的退出通道,应该由具体部门的人员负责,包括以一定的指标评价体系来衡量哪些企业应该优先退出;同时退出还要实行末位淘汰制,即最差的企业先退出。
“把握上述原则才能建立起完整的退出架构,达到劣质企业产能退出,让位优质企业的效果。”周民良说道。
有分析指出,针对产能过剩行业,要将现行的市场景气指数分析与产能利用率评价结合起来,建立统一的行业产能过剩评估指标体系和预警系统。
对此,周民良认为,过剩产能指标体系的范围涵盖很广,由产品结构和市场竞争状况决定。“落实到具体行业,煤炭行业可能是安全标准不达标,钢铁行业则是环保不达标。因此,对于市场已经饱和的过剩企业要优先退出;对于能替代进口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应予以保留,甚至不排除给予一定的扶持。”
清退“僵尸企业”,方法使用得当将事半功倍。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清退过程中仍将面临诸多调整。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绛认为,挑战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资产变现比较困难,难以足额支付改革成本;二是历史欠账较多,债务负担比较沉重,资金缺口较大;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清算注销过程并不容易;四是职工安置不易。
事实上,在2000-2015年间,国务院针对去产能共发布17份综合性文件,工信部、发改委等职能部门针对具体行业共发布23份指导性意见。其中,中央至少有5次把去产能作为核心施政目标。而在政府确定的2016年五大经济任务中,“去产能”仍居于首位。因此,从供给端做减法,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清退“僵尸企业”,刻不容缓。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